(一) 報到
1. 預賽當日,請各隊於隊伍第一場賽程開賽前一小時至報到處辦理報到領取選手證,請務必攜帶具註冊章之學生證/在學證明/畢業證書影本、第二證件供工作人員查核,由工作人員逐一核對身分後,檢查無誤由各球員簽收選手證並當面點清。
2. 若有缺少具註冊章之學生證/在學證明者恕不發給選手證,事後若補齊者可補拿;但若為錯誤證件將不給予選手證。遲到者取消當日參賽資格。若只有缺少第二證件仍可報到,依據保證金規範酌收保證金。
3. 比賽前 10 分鐘未完成報到之隊伍以棄權論,並依據保證金規範扣除該隊保證金。
4. 若第一天已完成報到之隊伍第二天只需進行檢錄流程。
(二) 檢錄
1. 每場次比賽前 30 分鐘,請派人至檢錄台領取檢錄單,填寫好檢錄單之後帶著登錄球員集合於第二階段檢錄處,由雙方隊長交換選手證互相檢核選手身份及背號,確認無誤後可至指定場邊預備。
2. 賽前 15 分鐘繳交出賽名單和整隊之選手證至檢錄處,供工作人員核對球員身分,確認無誤後簽名即完成檢錄程序。
3. 報名兩項以上之參賽者若因賽程緊湊而無法於規定時間完成檢錄,應於大會公告之出賽時間前 5 分鐘親自攜帶學生證與選手證至檢錄台完成檢錄(以大會公告時間為主)。若因賽程衝突無法檢錄,該球員自行負責。
4. 如有攻守名單、輪轉表或是先發球員名單等應作好確認,一旦簽名後繳出不予更改。
5. 比賽開始前 15 分鐘未至檢錄處領取檢錄單或於比賽開始前 10 分鐘未完成檢錄程序之隊伍,依據保證金規範扣除該隊保證金,但保留該隊比賽資格,若檢錄時間遲到是因大會判定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者(如:天災…等),不在此限。
6. 若球類項目有服裝規定請遵守,不符者不予檢錄。
(三) 比賽
1. 請於比賽開始 10 分鐘前至場地準備,並確認出賽名單已填寫完畢。
2. 雙方列隊後依裁判指示開始比賽。
3. 開賽後 10 分鐘內已報到未檢錄無法出賽之球隊,或是未達大會要求人數之隊伍,均依據保證金規範扣除該隊保證金,並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以棄權論。
4. 比賽中非相關人員請勿隨意闖入場地,敬請配合。
5. 若前場比賽有延遲請勿離開,請在旁稍後,當比賽結束後將立即開始該場比賽。
(四) 完賽
1. 該場比賽結束後隊長需在計分單上簽名,離開後發現有誤恕不負責。
2. 參賽球隊需備深淺兩色之球衣,方便記錄台辨識雙方球員且比賽時需將球衣下擺塞入褲內。各隊每場必須統一隊服顏色,同隊隊員背號不得重複,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上場。若無深淺兩色之球衣,需自行與對手進行協調,並於檢錄時告知大會。